平面边界以《东莞博物馆推介材料0820》第 50–53 页为依据,采用米制坐标;展厅编号、原规划展名与功能保留第 19、21 页的资料对照。当前页面以视觉 demo 为主,不表示开馆后的实际布展安排。
- 已校正
- 210 × 71.4 m 主轴网;四层空间关系;通高大厅及天井留空;展厅 1–10 的空间编号与资料中的功能对照。展厅 1 仅作为本次光点展陈的演示入口,不确定未来展品归属。
- 名称变更
- 旧图“儿童展厅”对应现行展厅 1;原数字展厅划分为展厅 9、10;基本陈列、专题展厅使用策展编号重新对应。
- 仍需补充图纸
- 楼层绝对标高、屋面曲率与檐口高度、立面构造及墙体细部。现有三维高度是展示重建值,不能据此认定已达到建筑工程级一比一。
展品文字与七件器物几何来自你提供的大北城展陈文件。恢复原作流云聚合、悬浮和升散效果;其他展厅保留建筑空间,不填充展品内容。